首页
机构设置
部门概况
部门领导
岗位职责
新闻通知
新闻信息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国家省市政策
学校规章制度
单位内部制度
党建风采
支部简介
党建动态
服务指南
住房系统
办事流程
资料下载
首页
机构设置
部门概况
部门领导
岗位职责
新闻通知
新闻信息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国家省市政策
学校规章制度
单位内部制度
党建风采
支部简介
党建动态
服务指南
住房系统
办事流程
资料下载
政策法规
国家省市政策
住房管理相关政策
资金管理相关政策
学校规章制度
已售住房规章制度
周转住房规章制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
住房货币化管理
人才补贴管理
单位内部制度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西安交通大学周边开发若干规定
作者:西安交通大学
发布时间:2011-09-15
浏览次数:
(三)在总体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别和功能的建设项目,凡能与学校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的项目,按永久性建筑安排建设,并要求具有一定的体量和高度;对不能同学校总体建设规划相协调的项目,暂时按临时建筑安排建设,其建筑层数以不超过3层为限。
上一篇:
西安交通大学收费管理办法
下一篇:
校务公开 — 住房与周边校产管理中心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