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新建住房第四次收款及钥匙发放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6-04-20   文章作者:住房管理处     文章来源:

各点房户:

现就新建住房房款交纳及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周知。

一、最终交款明细查询

2016年4月20日下午起,在职人员点房户交款明细查询:登录办公自动化系统页面,点击左侧菜单栏“新建住房相关款项查询”;离退休人员点房户交款明细在离退休处领取。

二、缴款方式

1. 刷卡交款:点房户持银行卡(带有银联标志)到交款地点办理交款手续,领取交款收据。

2. 银行转账交款:点房户必须在现场办理业务前3天到银行将本次交款总额转入学校账户(请注明户主姓名和房号),索取银行交款回单。在本通知交款时间内持银行回单原件到交款地点确认到账后,方可办理交款登记手续,领取交款收据。

学校账户信息:户 名:西安交通大学

账 号:3700023509088100314

开户行:西安市工商银行互助路支行

三、交款时间及地点

2016年4月21日,兴庆、雁塔校区各交费点开始试运行。敬请各位点房户就近选择到上述交款地点办理有关手续。

四、业务办理流程

(一)4月21日起,点房户在各交款点按以下流程办理:

1. 交款,领取收据及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2. 签订《装修承诺书》《消防责任书》。

3. 领取“新建住房入住通知单”。

(二)领取钥匙,预约验房(详见附件1)。

点房户持“新建住房入住通知单”领取新房钥匙,预约验房。办理地点:兴庆校区二村28舍南侧工地办公室,雁塔校区医学北院锅炉房东侧工地办公室。

(三)办理新房装修手续(详见附件2)。

验房后,住户持“交房验收表”办理装修手续。办理地点:兴庆校区二村28舍南侧工地办公室,雁塔校区医学北院锅炉房东侧工地办公室。

五、特别提示

1. 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交款、领取钥匙手续。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须书面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2. 因本次收款为预交款,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专项维修资金本次暂不缴存,最终决算后收取。

3. 如有特殊情况(出差、出国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交款的点房户,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住房处核准。


上一条:关于新建住房点房户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为点房户提供房款交纳金融服务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住房管理处 设计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交通大学 邮编7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