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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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点房户提供房款交纳金融服务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6-04-20浏览次数:

各点房户:

为方便教职工顺利入住新建住宅,缓解交纳房款或装修压力,学校组织多家银行进行专项金融服务方案竞选,经公平竞价,最终择优选择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教职工提供金融服务。

各银行将于2016年4月21起设立金融服务点,教职工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金融服务点:

兴庆校区:财务处第二核算中心(理科楼一楼)

离退处三楼活动室(三村)

一村社区办会议室

雁塔校区:离退休办一楼会议室(医学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