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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改善交通大学西迁教职工住房条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1-09-14   文章作者:住房处     文章来源:西安交通大学
按照中央领导、中组部、教育部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采用设立购房专项补贴、优先申购家属区住房、建立老年公寓等形式,优先改善西迁教职工的住房条件,根据国家、陕西省、西安市的房改政策和《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市政发〔2005〕170号)、《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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