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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处完成职能调整,努力作为服务教职工

作者:住房管理处发布时间:2016-06-24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后勤综合改革方案,住房处完成更名、职能调整及工作移交。原“住房与社区管理处”更名为“住房管理处”,社区管理相应职能调整到后勤物业服务中心,住宅零星维修等工作划拨至能源服务中心。此次职能调整是后勤改革理顺关系、提高服务效能的举措之一,后勤保障部、住房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确定调整方案和分工要求。

调整后的住房管理处主要由住宅与产权管理办公室、教工周转公寓管理办公室、雁塔校区住房管理办公室、综合事务与资金管理办公室和电梯加装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五个业务部门组成。按照新的业务分工及岗位设置,本着节俭、迅速、安全、业务不间断的原则,615日完成所有办公室调整搬迁工作。

住房处全体工作人员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敬业精神,落实后勤改革精神,积极作为,主动作为,为教职工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