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职工去世提取
申请材料(原件)
1、死亡证明原件(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能够反映职工已死亡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法院作出的死亡判决书等);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见下载表格)1份;
4、继承权公证书、受遗赠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5、其他相关资料:两人或多人具有继承权的,委托其中一人办理提取手续,并提供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开户条件和对象
职工在职去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办理地点
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具体位置可点击中心网站“http://zfgjj.xa.gov.cn/ywwd/tq/1.html”查询)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