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点房户: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腾空房房款交纳及钥匙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费用核算及查询
1.房款核算
本次房款按照学校关于2017年腾空房申购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腾空房申购第三榜发布的《2017年腾空房申购各类房源基准单价及电梯加装费用情况表》进行计算。
2.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核算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本次申购到住房的教职工,须对已领取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按新购房屋面积重新核算。
房款和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同时结算后方可领取钥匙。
3.款项明细查询
在职人员登录办公自动化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2017腾空房相关款项”查询;离退休人员交款明细表在家属区住房处(一村40舍112室)和医学住房处办公室(医学行政楼133室)领取。
二、房款交纳
1.交款时间、地点
校区 |
办理时间 |
交款地点 |
领钥匙地点 |
兴庆校区 |
12月26-27日 8:30-12:00 13:00-16:30 |
学生区东5舍B座303室 |
一村40舍 110室 |
雁塔校区 |
12月26日 8:30-12:00 13:00-16:30 |
医学行政楼财务办公室 |
医学行政楼133办公室 |
上述时间内未交款领钥匙教职工,可在2018年1月2日以后到财务处交款,领取钥匙地点不变。2018年1月12日前未办理交款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2.交款方式
本次房款采取刷卡交款的方式(交款现场不收取现金)。点房户须持银行卡(带有银联标志)到交款地点办理交款手续,领取交款收据。
三、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业务流程
1.交款及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2.签订《购房协议》《装修承诺书》《消防责任书》。
3.凭交款收据领取住房钥匙、购房清单。
4.办理装修手续及领取电卡、天然气卡。办理地点:兴庆校区一村社区服务站,雁塔校区医学行政楼133办公室。
(二)注意事项
1.点房户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相关手续。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须书面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次点房保证金在房款中抵扣,各点房户在交款时须携带点房保证金票据办理结算手续。
3.须交纳的其他费用
(1)装修押金:押金2000元/户。装修入住后第一个采暖季结束时,经物业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退还。
(2)装修垃圾费:按300元/户收取。因改变房屋内结构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100元/立方米收取。
(3)天然气工程安装工料费:初次进入兴庆校区家属区住户需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价管调发〔2002〕107号)文件规定缴纳天然气工程安装工料费1000元;雁塔校区家属区住户按惯例收取1738元。
五、装修周期及原住房退回
1.按照西安市《2017年秋冬季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3月15日)不能清运建筑垃圾,本次腾空房装修时间从2018年3月1日起计,周期四个月。
2.原住房退回:根据《西安市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市政发〔2002〕95号)有关规定,点房户此前所购(租)学校住房,须在装修周期截止日前退回学校,届时学校将原购房款退还购房人。
六、其他事项
点房现场已缴纳点房保证金却放弃选房的人员,可在2018年1月2日-5日办理退回手续。办理地点:
兴庆校区:学生区东5舍B座105室,联系人:徐老师
雁塔校区:雁塔校区行政楼133室,联系人:谢老师。咨询电话:82664336 82665801(兴庆校区)
82656945(雁塔校区)
82668432(货币化业务咨询)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部住房管理处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