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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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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腾空房交款及钥匙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2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各点房户: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腾空房房款交纳及钥匙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费用核算及查询

1.房款核算

本次房款按照学校关于2017年腾空房申购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腾空房申购第三榜发布的《2017年腾空房申购各类房源基准单价及电梯加装费用情况表》进行计算。

2.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核算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本次申购到住房的教职工,须对已领取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按新购房屋面积重新核算。

房款和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同时结算后方可领取钥匙。

3.款项明细查询

在职人员登录办公自动化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2017腾空房相关款项”查询;离退休人员交款明细表在家属区住房处(一村40舍112室)和医学住房处办公室(医学行政楼133室)领取。

二、房款交纳

1.交款时间、地点

校区

办理时间

交款地点

领钥匙地点

兴庆校区

12月26-27日

8:30-12:00

13:00-16:30

学生区东5舍B座303室

一村40舍

110室

雁塔校区

12月26日

8:30-12:00

13:00-16:30

医学行政楼财务办公室

医学行政楼133办公室

上述时间内未交款领钥匙教职工,可在2018年1月2日以后到财务处交款,领取钥匙地点不变。2018年1月12日前未办理交款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2.交款方式

本次房款采取刷卡交款的方式(交款现场不收取现金)。点房户须持银行卡(带有银联标志)到交款地点办理交款手续,领取交款收据。

三、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业务流程

1.交款及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2.签订《购房协议》《装修承诺书》《消防责任书》。

3.凭交款收据领取住房钥匙、购房清单。

4.办理装修手续及领取电卡、天然气卡。办理地点:兴庆校区一村社区服务站,雁塔校区医学行政楼133办公室。

(二)注意事项

1.点房户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相关手续。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须书面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次点房保证金在房款中抵扣,各点房户在交款时须携带点房保证金票据办理结算手续。

3.须交纳的其他费用

(1)装修押金:押金2000元/户。装修入住后第一个采暖季结束时,经物业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退还。

(2)装修垃圾费:按300元/户收取。因改变房屋内结构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100元/立方米收取。

(3)天然气工程安装工料费:初次进入兴庆校区家属区住户需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价管调发〔2002〕107号)文件规定缴纳天然气工程安装工料费1000元;雁塔校区家属区住户按惯例收取1738元。

五、装修周期及原住房退回

1.按照西安市《2017年秋冬季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3月15日)不能清运建筑垃圾,本次腾空房装修时间从2018年3月1日起计,周期四个月。

2.原住房退回:根据《西安市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市政发〔2002〕95号)有关规定,点房户此前所购(租)学校住房,须在装修周期截止日前退回学校,届时学校将原购房款退还购房人。

六、其他事项

点房现场已缴纳点房保证金却放弃选房的人员,可在2018年1月2日-5日办理退回手续。办理地点:

兴庆校区:学生区东5舍B座105室,联系人:徐老师

雁塔校区:雁塔校区行政楼133室,联系人:谢老师。咨询电话:82664336 82665801(兴庆校区)

82656945(雁塔校区)

82668432(货币化业务咨询)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部住房管理处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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